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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握“義”的新内涵
2021/5/8 17:03:53   次浏览

  “义”,其本义原指扬善惩恶的天意,后引申为公认的道德、真理。在儒家看来,“义”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依据,也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价值取向,更是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伦理道德范畴。

 

  领导干部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,准确把握“义”的真谛,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,以服务人民的壮举和业绩来丰富新时代“义”的新内涵。

 

  要有仁义之德。人无德不立,领导干部更是如此。《淮南子·缪称训》:“善之由我,与其由人,若仁德盛者也。”意思是说,善是自我决定的,与其让别人约束,不如做个有大仁德的人。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,仁义道德是要学好的必修课。要常修为政之德、常思贪欲之害,常怀律己之心,真正做到自警、自省、自责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,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要怀有敬畏之心,凡是人民群众厌恶的,必须坚决克服;凡是人民群众反对的,必须坚决禁止,绝对不能嘴上喊着仁义道德,背地里却干着违法乱纪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坏事。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当作一面镜子,经常照一照自己思想上的差距,找一找灵魂深处的毛病,随时打扫在“仁德”方面存在的“灰尘”,以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,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、拥护和赞誉。

 

  要有仁义之心。人与人之间要有仁义之心,相互关爱、互相理解、尊重、包容,共同构建美好的和谐社会。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这样的仁义之心,更要有大爱情怀。这里所说的大爱,就是要把人民视为天,把自己视作人民公仆,践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,权为民所用,想人民群众之所想、急人民群众之所急,解人民群众之所难,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。领导干部要防止高高在上,养尊处优,对人民群众缺乏关爱之情,不闻不问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,不重视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,更不能违反党的群众纪律,诸如:超标准、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加重群众负担;违反有关规定扣留、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;克扣群众财物,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;在管理、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;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、吃拿卡要等,这些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。

 

  要有仁义之举。领导干部对待人民群众,不仅要有“仁心”,关心、关爱、关怀人民群众,还要学会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正如医生那样,不仅要有好的医德,还要有过硬的医术,做到心地仁慈,医术高明。领导干部要学会讲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,善于把大道理变成老百姓的语言,生动形象,一听就明白,容易接受,只有这样,惠民政策、利民好事等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,顺利落地生根见效。调查研究要接地气,多深入街道社区、多走村串户,在屋里院外、田间地头拉家常,要学会问人民群众听得懂的问题,在嘘寒问暖中了解惠民政策是否落地、有无实效,还有哪些需要做好的工作,有的放矢解决好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。要学会做好人民群众工作的真本领。群众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工作的方方面面,必须抓住如何更好执行“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”这一党的群众路线,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,掌握宣传群众、教育群众、发动群众的方法,不断提高解决各种错综复杂问题的本领。

 

  领导干部应带头弘扬好的伦理道德,让“义”的基因正确传承,使“义”在为人民服务中堂堂正正发力,取得实实在在的好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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